他请她喝酒。他是老板,她是实习生,他比她大九岁,他比她能喝,她烟瘾更重。她喜欢能喝的男人,在实习的一个月里这男的从来不醉。
也可能因为她总先醉。
那晚喝到最后,他说:“你就留下来吧,别走了。”
她笑,跟他碰杯,觉得真幸运,大学还没毕业就已经落实了工作。离开酒馆,他牵她的手,其实哪儿是牵,简直是攥死捏牢――她才明白自己会错了意。
结婚二十年后,她真的真的不喜欢他能喝了。他还跟二十年前一样无酒不欢,每晚一群病痛缠身的老哥们儿喝顿大酒回家各自卧床,舒服点了马上又聚。他痛风严重,发作时脚疼,沾不了地,需要她伺候。她再也不在他面前喝酒了。有时他不在家,她也会给自己开瓶啤酒,打开电脑看看韩剧。她跟我说,现在喜欢半醉的他,真醉了就不可爱了。

分类: 书籍金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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